新矿集团邱集煤矿取水许可证延续业务办理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21.1采购范围及要求:邱集煤矿取水许可证于2025年8月2日到期,企业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手续,内容包括:①延续取水申请书;②取水人所作的取、用、节、退水情况说明及所申请水量理由的说明;③取水和退水水质监测报告;④水平衡测试等。经专家评审向行政审批部门报送并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
1.2工期/服务期/交货期:9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3最高限价:5万元(含税,税率:3%);
1.4结算付款方式:取水许可证延续业务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后,乙方开具税率为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费用,不留尾款;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有完成该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2.2财务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能自负盈亏,企业的投入产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均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经济履约能力;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9时起至2025年5月27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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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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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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