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船舶工程分公司斗门基地管理中心周转材料运输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2025-05-22斗门基地管理中心是船舶分公司自有设备存储场地,负责设备及场地开展经营盘活工作,承揽相关适宜基地开展的业务,盘活闲置资产。自2025年3月开始承接周转材料管理工作,负责各个现场的周转材料维保、调配、经营及日常管理工作等。
二、服务事项
本次拟租赁运输车及吊车,运输一批贝雷架及支撑架等配件,由重庆市彭水县渝湘复线项目部现场(重庆市彭水县沙沱街236号)运至甲方重庆潼南区潼义建材仓库(重庆市潼南区创业大道3号),运输服务要求,乙方车辆需按照甲方要求装车,乙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时卸车。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运输路线 |
1 |
汽车式起重机卸车服务 |
25t |
台班 |
10 |
实际数量按现场情况而定 |
重庆市彭水县沙沱街236号运至重庆市潼南区创业大道3号 |
2 |
国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 |
9.6m平板车 |
车次 |
26 |
三、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租赁设备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质量认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2.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如报价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如报价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5设备报价单扫描件。
四、结算价格确定方式:
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如因政府税务变动税金计算以变动后税率为准,但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
五、验收方式:由甲方现场人员复核规格(平板车长度、吊车吨数等),数量验收以甲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依据进行计算,送达租方指定位置,乙方负责卸货。
六、结算周期:本次运输服务一次性结算,双方根据签收单完成对账确认,结算确认单必需包含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出租方按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金额,开具全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合同租方进行结算。
七、付款条件及方式:
5.1付款条件:进场标的设备经复检合格,由双方办理完成计量手续,甲方收到已结算发票完成验证后,原则上3个月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结算金额的100%。
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E信通、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等。若以票据支付,同意接受以“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汇票(卖方承担贴息)【参考利率:铁建银信年利率 3.8%,E 信通年利率 3.3%】
八、技术规格书: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租方相关技术要求。
九、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17:00前……报名。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
8.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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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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