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河分洪闸和洞子口府河节制闸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21.1本招标项目府河分洪闸和洞子口府河节制闸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府河分洪闸和洞子口府河节制闸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政府投资,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府河分洪闸位于金牛区沙河源公园西侧,西临九里堤北路;洞子口府河节制闸位于沙河源公园东侧,南邻福堤路。
2.2.规模:本项目拟重建府河分洪闸和洞子口府河节制闸,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2.2.1.府河分洪闸及附属配套工程:新建5孔水闸一座,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约806平方米;
2.2.2.洞子口府河节制闸及附属配套工程:新建5孔水闸一座,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约1128.78平方米,对洞子口府河节制闸管理范围内场地风貌进行统一打造,对洞子口暗洞闸外立面进行装饰改造;
2.2.3.拦污栅及附属设施:新建拦污栅3处;
2.2.4.河道修葺:整治河道长度约600米,新建堤防约37米;
2.2.5.水闸智慧管控设施:新建安全监测及水文监测等设施。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生效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勘察设计提交成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不包含审批/审核过程阶段时间),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成果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可研、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等各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障碍物物探等;以满足设计、施工、审查要求为准。
2.4.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等;②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图纸等;③招标设计;④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含管线保护方案等)、配合完成管线迁改方案的编制和报审等;⑤项目正式用电、给排水及通信等相关专项设计和服务工作,各工程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达到相应设计深度,并配合对接各产权单位完善审批手续办理等。
2.4.3.其它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方案设计服务;②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服务③制定《成都市水闸标准化建设技术导则》,明确成都市水闸标准化建设及管理,综合水闸运行管理及维护需求,具有通用性、实操性。
2.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的单位;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注册在勘察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注册在联合体牵头方(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员)。
3.1.5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不提供;
☑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近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为: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意见时间或批复文件时间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资料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正在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工作开展通知或财务往来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承接的类似业绩。至少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如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在此联合体业绩中承担及实施部分的工作应与本次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类型一致;如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单位:近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相关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证明材料为: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意见时间或批复文件时间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资料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正在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工作开展通知或财务往来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承接的类似业绩。至少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如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在此联合体业绩中承担及实施部分的工作应与本次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类型一致;如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
☑3.5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注:“3.4”“3.5”项为可选项,若评标办法涉及信用得分,则需在“3.4”“3.5”前“□”中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起……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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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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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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