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南临高县老城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现场实名制系统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2025-05-22

公告截止时间:2025-05-27 16:00:00

1. 询价条件

中交三沙-中交四航局-西南院联合体海南临高县老城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勘察+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实名制系统物资采购资金已落实,材料采购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 询价内容与技术要求

(1)询价内容:

实名制系统相关物资,详见报价表。

(2)技术要求:

保证所有设备符合海南省住建厅标准,并连接海南省住建厅平台。

(3)交货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新路机械小区附近老城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部甲方指定地点。

(4)品牌要求: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无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询价允许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参与投标;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材料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无。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询价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将给予淘汰。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10)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但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以及经实地考察取样送检不合格的除外。

(1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含运。

(12)需上传《询价物资报价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淘汰处理)。

(13)到货时间要求:以需方通知为准。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5月22日16时至2025年05月27日16时……下载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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