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东进、大往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2、招标编号:GSZ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东进、大往2对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充电设备,从产权分界点负荷侧起至箱变为止的10KV高压线路、箱变供货、安装、缺陷修复及保修等,以及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招标人所需服务。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施工内容包括材料设备采购(群控充电设备为甲供)、施工、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以及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采购人所需服务。
本项目共设 一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备注 |
一 |
1.在东进服务区A区建设1台800kVA箱变,1套720kW群控主机,配套2台液冷单枪充电终端、3台自然冷双枪充电终端,8个车位;B区建设1台800kVA箱变,1套720kW群控主机,配套2台液冷单枪充电终端、3台自然冷双枪充电终端,8个车位。AB区共建设2台800kVA箱变,16个充电车位。 2.在大往服务区A区建设1台800kVA箱变,1套720kW群控主机,配套2台液冷单枪充电终端、5台自然冷双枪充电终端,12个车位;B区建设1台800kVA箱变,1套600kW群控主机,配套1台液冷单枪充电终端、5台自然冷单枪充电终端,6个车位。AB区共建设2台800kVA箱变,18个充电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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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期: 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下发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自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止。
4.3 建设地点: 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法人。
5.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5.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和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5.4 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5 投标人可参加1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合同包。
5.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8、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获得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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