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姬塬油田宁夏油区CCUS-EOR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姬塬油田宁夏油区CCUS-EOR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国家、地方及油田公司标准要求,编写长庆姬塬油田宁夏油区CCUS-EOR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报告书,通过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行业专家召开的项目评审会,并取得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出具的审查通过备案通知。

2.2招标范围:长庆姬塬油田宁夏油区CCUS-EOR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长庆油田分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对拟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经过认真分析论证,编制完成《长庆姬塬油田宁夏油区CCUS-EOR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报告书》组织开展安全预评价审查会,并取得备案批复。预计费用48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对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及建设选址进行现场勘查,评价项目建设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通过专家组评审。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作量的划分以甲方提供为准。

2.3服务地点:宁夏盐池县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产能建设、隐患治理、油维工程、新能源项目安全预评价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03)入围服务商,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过程控制负责人1人、评价人员3人),所有人员不能兼任。以上人员均须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上级单位或地方社保中心出具的能够证明已为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提供证书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或安全现状评价等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被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7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