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油气专用工具及配件等物资采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2025-05-22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油气专用工具及配件等物资采购(定商定价)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该批物资为第十采油厂生产所需,包含A26、A27大类物资,共计17项,预计采购金额100万元(含13%税)。物资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
2.2交货期: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2.3技术要求:本项目标的物执行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4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结果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2.5中标价格的确定:中标价格为中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
2.6到货地点:以计划上报地点为准。
2.7价格调整机制: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做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
3.5.1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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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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