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了保障气田采出水水质,进一步优化采出水系统,提高其适应性和效率,同时降低现场污泥产生带来的安全环保风险,降低采出水系统运行负载,根据第三采气厂现场生产实际情况,确保气田采出水处理达标,做好气田采出水精细化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计划对第三天然气处理厂、作业四区(第四天然气处理厂)开展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需要服务方全面负责采出水系统运行工作,包括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药品加注、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等作业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预计金额980万元(不含税),单价限价400元/方(不含税),共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各需1名服务商,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1标段:第三天然气处理厂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合同总价525.92万元,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13148方。
第2标段:作业四区(第四天然气处理厂)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合同总价454.08万元 ,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11352方。
后期将根据服务商的现场实施效果进行工作量调整,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序标段的评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6年5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1套压滤工艺的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3.4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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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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