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州分行一般业务用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22
三、项目有效期:三年。

四、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 人民币预估300 万元/三年(含税)。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报价任一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温州分行一般业务用品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有效投标单位≥4家时,入围2家,有效投标单位≥3家时,入围1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项目流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社保局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社保局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以投标截止日(登录后查看)公布为准。(登录后查看)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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