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经开区2025年部分道路电力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年部分道路电力设施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经济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经开区2025年部分道路设施提升项目予以立项的批复,阜开经科审〔2025〕40号;

1.4 招标人:阜阳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阜阳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年部分道路电力设施提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FY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FY

2.5 建设地点: 阜阳市 ;

2.6 建设规模: 经开区2025年部分道路电力设施提升项目包含:经开区滨河路与琅琊山路交叉口周边10kV电力改造、安徽康投制药有限公司10kV外线、国网阜阳市城郊供电公司10kV经七284线环网柜迁改、外线T接、高压电缆敷设、高压电缆排管及电缆井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7 合同估算价:约420万元 ;

2.8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建设工程  ;

2.11 其他: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 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1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 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期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人员社保符合以下7类情形,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总公司投标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7.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年   5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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