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北区数字法治-政务数字化应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项目名称:江北区数字法治-政务数字化应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32,700.00元

最高限价:2,332,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江北区数字法治-政务数字化应用建设项目 2,332,700.00元 1 1.用途:为全区约413余名市政人员提供相关应用和56020余名群众用户提供检易申诉监督申请、“江小安”街面违法治理检察建议签收反馈和高空抛物线索上报服务。2.数量:1项。3.服务要求:应用建设应符合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遵循数字重庆建设整体框架,符合信创、等保三级、密码保护要求,特别是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应用建设设计科学、功能完整、易于使用、性能达标,能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33.27万元。
最高限价总计:2,332,7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工程实施: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个月完成本项目系统定制化开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项目初验等工作。2.试运行:初验通过后,进入项目试运行期3个月。3.项目验收期:试运行结束1个月完成项目终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3项条款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预算总额的比例);
(3)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预算总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22日 至 2025年5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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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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