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门峡市中医院遥测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医院遥测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3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遥测中央监护系统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万元。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8、质保期:1年。

9、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5、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18时整止(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磋商)时间:2025年6月3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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