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2023]2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各乡镇。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乐至县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基础上重置或升级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23座,污水处理量12950m3/天,新建一座处理量100t/天的污泥处理厂,以及对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及改造,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配合等),施工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设计60日历天,施工7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7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