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11局漳汕高铁、20局福州港后铁路、22局(园山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EPC)、翔安南部片区望嶝道)项目(钢材、预应力钢筋、无缝钢管、桥梁板)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2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应力钢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项目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缝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园山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EPC)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园山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EPC)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翔安南部片区望嶝道(翔安东路-九溪路)二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翔安南部片区望嶝道(翔安东路-九溪路)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梁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1标项目,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福建段)ZSZQ-1标(含铺轨)工程起讫里程D1K12+858.245-DK34+738.1(短链39.733m),标段长21.84km。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新建漳汕高铁- 1福建段1标项目经理部主要承担ZSZQSN、ZSZQ-1箱梁预制及全线CRTSIII 型轨道板的预制及装车工作。其中箱梁408孔(双线32m302 孔、双线24m36孔、联络线单线32m88孔、单线24m2孔);CRTSIII 轨道板共计63940块。。

2.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项目,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位于福建省东部、福州市北部,由杜坞至樟林段、战坂至透堡段和透堡至樟林联络线组成。本标段线路全长35.367Km,其中主线桥梁特大桥3.887Km/4座,大桥0.168Km/1座,中桥0.0343Km/1座,跨新建铁路立交桥0.0896Km/1座;主线隧道25.6395Km/4座,联络线隧道1.5996Km/1座,隧道斜井6.415km/4座,泄水洞265m/1座,主线路基5.673km。房建2处,站改接轨1处。T梁预制架设123孔,铺轨62.265km。隧道土石方182.7万方;路基(站场)挖方362.3万方,路基填方357.7万方。

2.1.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园山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EPC)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113.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876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76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23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5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公交配套用房6840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16390平方米,公交停车楼及配套用房位于1~3层,保租房位于4~14层。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28760平方米,建筑高度48.6米,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7787万元。

2.1.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翔安南部片区望嶝道(翔安东路-九溪路)二期工程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翔安南部片区望嶝道(翔安东路-九溪路)二期工程项目位于翔安南部片区启动区,起于洪钟东路,终点顺接望嶝道,路线全长1316米,其中桥梁806米,路基509米。设计标准为双向4车道城市主干道。项目总投资36536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费30787万元。其中:

1、路基段:长510米,红线宽度30到62米;

2、桥梁段:长806米,其中主桥为(55+2x100+55)米三塔双索面矮塔斜拉桥,长310米,标准桥宽32.5米,塔梁均为钢结构;引桥长 496米,为普通钢筋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引桥最大跨度38米,标准桥宽3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雨水、给水、照明、绿化、有线电视、通信等工程。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预应力钢筋YYLGJ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预应力钢筋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预应力钢筋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或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5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无缝钢管WFGG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5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3钢材GC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盘条、螺纹钢)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根据业主文件要求,推荐品牌三钢、首钢、宝钢。

4.2.4桥梁板QLB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桥梁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IA或CL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5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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