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22
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审【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凤翔路等区域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改造d400-d800雨水管12千米、d1000-d1500雨水管8.7千米,新建B×H=2800×2600雨水箱涵0.1千米、B×H=3000×2600雨水箱涵0.1千米、BxH=3200x2600雨水箱涵0.2千米,新建3处雨水口。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9624.2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03.3万元

2.4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含:主要建设内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内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建设、市政、消防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完成建设过程中变更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协助业主方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各项设计工作均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一次性设计到位,满足施工建设与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深度要求,招标人将不再对上述设计内容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2.5 设计服务期限:  4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10日历天;

☑初步设计   1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登录后查看)(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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