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25-05-22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审【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凤翔路等区域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改造d400-d800雨水管12千米、d1000-d1500雨水管8.7千米,新建B×H=2800×2600雨水箱涵0.1千米、B×H=3000×2600雨水箱涵0.1千米、BxH=3200x2600雨水箱涵0.2千米,新建3处雨水口。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9624.2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80万元。
2.4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完成本项目建设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5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每一次接到招标人勘察任务通知后2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任务,并通过审查及提交审核合格的地勘报告。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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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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