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18

最高限价(万元):218

采购需求: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一标段(包含米、油、干货、调料等),具体供货数量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投标人的周期和采购内容及数量的权利。;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二标段(包含时鲜蔬菜、水果等),具体供货数量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投标人的周期和采购内容及数量的权利。;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三标段(包含猪肉、牛肉、腌肉、鸡、鱼、类)等,具体供货数量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投标人的周期和采购内容及数量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采购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若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医院经营模式改变配送合同及时终止,合作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标段2:采购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若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医院经营模式改变配送合同及时终止,合作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标段3:采购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若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医院经营模式改变配送合同及时终止,合作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1)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米、油、干货、配料):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蔬菜):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食品物资采购项目(三标段:肉类):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2 06:00至2025-05-2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