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PETCT设备购置、安装及装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2项目名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PETCT设备购置、安装及装修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2100
最高限价(万元):2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以配置一台PETCT为主,包含主院区原廉租房旧房一、二楼改造、整体设备机房新建、PET/CT影像科室检查区、辅助用房、办公区等单元的辐射防护及洁净装饰装修专项工程、项目可研立项、预、环、控评、衰变池建设、第三方辅助设备配置等内容为辅的交钥匙工程,并按相关要求提供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许可证网上申报工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60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扣除优惠比例4%。;(1)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PETCT设备购置、安装及装修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本项目须同时具备3.1.1、3.1.2、3.1.3、3.1.4、3.1.5所要求的资质:3.1.1针对本项目所购医疗器械: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1.2本项目拟采购产品属于射线装置,须提供制造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3.1.3针对本项目设计部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1.4针对项目可研立项、预、环、控评部分:投标人须需具备有效的放射卫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3.1.5针对本项目施工部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3 06:00至2025-05-3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