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项目(家具)二次询价公告
2025-05-22项目编号:QHZX
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教学楼教室升级改造项目(家具)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573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73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教室进行升级改造,更换礼堂椅、智慧课桌、学员椅。
合同履行期限:1)样品到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2)全部货物到货时间:采购人确认样品后45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成。(3)接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终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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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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