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大剧院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南子午路以西,南一路以南,南二路以北;第八师石河子市大剧院建设项目用地内。
3.工程规模:新建大剧院包括1400座大型甲等剧场一座,800座音乐厅一座,同时包括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停车设施、社区音乐公园等。总建筑面积约56998.6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配套库房等)面积约14716.9平方米,地上建筑(含观演厅、前厅、相关配套、产业设施等)面积约42281.74平方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6250329001001 |
第八师石河子市大剧院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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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28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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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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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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