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固废、土壤污染及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编制和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2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固废、土壤污染及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编制和测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固废、土壤污染及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编制和测绘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全部完成,具体开始时间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本项目根据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工作要求,对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进行环境方面的排查工作。
(1)水文调查:对灰场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布置水文孔7个,调查区域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包气带特征、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含水层岩性、分布、结构、厚度、埋藏条件、渗透性、富水程度等;隔水层(弱透水层)的岩性、厚度、渗透性等;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水位、流向、水质、地下水化学类型;水文地质参数;建设长期监测井4口。
(2)灰场测绘:按最新测绘要求对灰场进行测绘工作,识别超出库容部分、超出容量等关键要素,并附测绘图件。
(3)环境监测:对三区灰场固废、土壤、地下水进行调查,灰场内布设孔位42个,预计钻孔平均深度22米,布置固废孔不少于28个,样品总数不少于140个(不包含平行样)、布置土壤点不少于7个,土壤样品不少于7个;布置水文孔不少于7个,水样不少于8个。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30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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