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一期)车间隔断项目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2025-05-2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预算价 |
最高控制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一期)车间隔断项目采购(二次) |
否 |
1 批 |
1950000元 |
1950000元 |
19000 元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①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 2025年 05 月 27 日 下 午 17:30 ……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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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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