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2025-2027年井场、边坡水土保持植保措施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2025-2027年井场、边坡水土保持植保措施施工项目,项目不含税金额170.00万元/年(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356-2014)、《长庆油田分公司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方案》(长油安委〔2022〕22号)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绿化管理办法》(长油绿化委〔2024〕2号)等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美丽中国建设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部署,坚持因地制宜、恢复原生态植被的原则,通过对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的石油预探井进行现场踏勘、编制植被恢复方案、组织开展植被恢复(树木养护期三年)、定期开展浇水除虫措施、提交绿化过程证明材料,同时配合地方政府和项目组开展验收和补种相关工作。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项目外围利益相关方影响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要求投标单位熟悉项目区域人文、地理环境,了解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的能力,能保证项目区域井场、边坡、驻地及道路植被恢复工作顺利进行,预计工作量暂定180口(60口/年),如因公司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选定的5家服务商完成,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
(1)(1)按照年度进行工作量分配,中标后第一年工作量平均分配,后续结合上一年度承包商综合考核结果(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任务完成时效、完成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外协能力等)安排工作量(原则上中标排名占比50%、考核排名占比50%)。依据长庆油田公司、项目组相关规定分配工作量。
(2)在中标周期内,因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的等问题而被停工的承包商,停工期间不予安排工作量。
(3)在中标周期内,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被长庆油田纳入限制性惩戒的“三商”,从公布之日起至惩戒结束,不安排工作量;同时进行风险评估,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
(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承接工作量的,不予安排工作量。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服务合同按年与中标人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每年根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钻井系统工程措施作业工程物探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价格》和《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造价指标》进行调整),服务期限内降点系数不变。在招标服务期限内遇到长庆油田公司不再设立或撤并该建设项目组,甲方有权选择自动终结不再签服务合同,或由继承该项目勘探任务的项目组续签服务合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在招标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井场驻地及道路植被恢复工作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署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标准由招标人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长庆油田相关文件制定。
2.5服务地点:陕北石油预探项目作业区域,预计涉及地区包括延安市宝塔区、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区;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境内(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
2.6服务要求:井场、边坡、驻地及道路植被恢复技术服务各项工作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所在省的法规、技术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植被恢复或绿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要求。
2.7其他要求:在中标有效期内,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该服务项目采购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时,可重新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拟投入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绿化工程(植被恢复、复垦)相关业绩。
3.4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录后查看)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8日内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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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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