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道路铺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1353862.15元
最高限价:1353862.15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龙门石窟西北服务区古街一、二期之间道路,长度约350米,平均宽度约9米,主要施工内容为花岗岩石材铺装(含雨、污水等花岗岩井盖安装、局部台阶铺装)。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9)工期:20日历天。
(10)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须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登录后查看)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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