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412深圳—南宁公路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捆绑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2一、招标条件
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以下简称北化高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布局方案中“联络线11”。交通运输部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线位方案》,将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中平政至省界段列入了国家高速公路线位(即G0412深圳-南宁)。2025年1月7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报告》,将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分为两个项目实施,分别为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G0412深圳—南宁公路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继续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实施,玉林市人民政府授权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组织实施,招标人为玉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分为两个项目实施,分别为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以下简称“地高段”)、G0412深圳—南宁公路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以下简称“国高段”)。其中地高段约49.85公里,投资约66.4亿元;国高段25.9公里,投资36.5亿元。(项目规模最终以政府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G0412深圳—南宁公路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捆绑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咨询服务。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等相关要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项目工程可行性论证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建设方案、要素保障条件等。
(2)开展项目实施模式可行性论证分析。
(3)协助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相关资料开展经济财务效益分析。
(4)编制项目具体特许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范围、实施方式、特许经营期限和资产权属、特许经营主要原则和合作边界、特许经营者选择、交易结构、监督管理和运营评价、风险管控、合同体系和主要内容等。
(5)编写投资协议、特许经营协议。
(6)协助招标人完成方案预审、审查、审批工作及相应修改,直至特许经营方案获得批准。按合同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文,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后续特许经营者招标相关工作(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信息入库、信息披露等)。
(7)拟定谈判磋商策略和方案,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进行特许经营方案合同谈判。
(8)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签订特许经营方案合同及投资协议。
(9)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为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满足以下资质、业绩、人员要求,并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成果”里专业应包含“公路”,备案的服务范围应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咨询服务或完成过1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3)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公路或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且执业单位应为投标人)。
3.2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仅企业单位需提供)。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 网站( http://www.cour.gov.cn/wenshu.html )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9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发售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 年5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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