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
二、磋商内容:编制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团队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5)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行贿犯罪档案名单(以获取文件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实行资格后审;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登录后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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