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供配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23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8]96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20-410154-48-01-028381,招标人为河南东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供配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供配电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供配电工程)地点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工程起点为天府路(K2+257.008),终点为雁鸣路(K6+540)。本次招标金额约91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4月01日以来具有在监或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7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3.3.2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20年4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7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备注: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在监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总监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且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以上三者显示的项目总监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5.3 2022年4月0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其他要求:
3.6.1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9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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