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碳捕集项目CO2干燥模块招标公告
2025-05-231.1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碳捕集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CO2干燥模块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碳捕集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数量:CO2干燥模块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交货期:2025年10月10日前到货。
2.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西八街。
2.5、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且准入产品编码与招标产品编码(22992201)一致。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在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或成立注册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公司成立以来财务报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人应具有与设备设计、制造相关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压力容器制造商应具备压力容器A2及以上制造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压力管道元件资质或压力管道安装GC1资质。
3.6、投标人设计制造的(2020年1月1日至今)橇装(模块)类设备成功应用1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备5项,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数量等。投标人必须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7、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3日11时至2025年5月30日23:59:59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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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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