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
2、项目名称: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76,020.00元 最高限价:107602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潢财竞磋采购-2025-20-1 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076020 1076020 107602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等。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项目属性:服务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6、配送要求:日配送
5.7标段划分:1个标段
5.8、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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