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鹏地块给水加压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内备〔2025〕20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精武学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58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58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万立方米/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精武学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精武镇学府工业园区东鹏地块北侧,为保证东鹏地块供水需求,建设一座设计规模为1.0万吨/天的临时供水加压泵站。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园区东鹏地块北侧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东鹏地块给水加压设备购置安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精武镇学府工业园区东鹏地块北侧,为保证东鹏地块供水需求,建设一座设计规模为1.0万吨/天的临时供水加压泵站。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54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30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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