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吉县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
2、项目名称:永吉县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

3、预算金额:75.95 万元

4、最高限价:75.95 万元

5、采购需求:永吉县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监测系统站点、预警设施设备和监测平台检查、保养、维护工作,保障正常运行。

7、服务效率:汛期完成全部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及监测平台维护工作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汛后完成全部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及监测平台检查及保养维护工作。

8、服务地点:永吉县;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6)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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