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忠县城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
项目名称:忠县城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8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领导干部履行安全责任应用 1,649,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应用193.1 1,931,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点工程大型机械安全监管应用 1,3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4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非标准道路通行服务应用 1,3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5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人民监督员履职服务应用 1,3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6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处置应用 1,3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7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校园控烟教育应用 1,3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0,0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渝快政、渝快办、三级治理中心接入,6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全面部署上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将合同总份额的30%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成员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18%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成员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23日 至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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