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春光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
2.项目名称:春光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3.预算金额:1257209.06元

4.最高限价:1257209.06元

5.采购需求:春光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期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外地企业可在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6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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