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成本,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预算

总预算(含增值税):¥29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2.2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1.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1.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情形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不存在以下情形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3.1.5.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1.5.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1.5.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3.1.5.4、3.1.5.5项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3.1.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局网站的查询证明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09时至2025年05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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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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