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己烯/1-辛烯装置油气回收系统1套招标公告

2025-05-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己烯/1-辛烯装置, 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己烯/1-辛烯装置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气回收系统1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产品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油气回收系统1套)。

2.2实施或交货地点: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2025年10月30日前。

2.4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见:油气回收设施询价书,档案号:S10190.00-CY536-01

2.5最高投标限价,782.79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入网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为8位分类编码:A29070201  油气回收系统。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系统核实为准)。(本次不适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4、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公司之间,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5、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未发生因为供方原因而出现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被起诉的法律纠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法律纠纷的承诺。

3.6、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7、招标人的付款方式为:直开或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电汇等。

3.8、投标人要求的预付款比例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30%(到货前的所有付款全都视为预付款),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3.9、付款进度为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详细条款见合同附件)。

3.10、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中标价格除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进行调整外,不受币种汇率或物价上涨的影响,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3.11、业绩要求:需至少提供1个类似搅拌项目的有效业绩(三乙基铝介质配置罐直径不小于2400mm;每个业绩合同所供搅拌不少于5套)。投标人须提供由供货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尺寸、数量、最终用户名称、交付使用之年月。如业绩证明和供货合同

3.12、技术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自产磁力传动和搅拌设备的能力,在制造厂能进行以水代料运转检验,需具备轴器组装后整体做动平衡的设备和能力。

3.13、财务要求: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14、油气回收设施撬装设备取得我国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机构认证的装置防爆合格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05月23日8:00时至 2025年05月29日16:3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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