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ABS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5-231.项目名称: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ABS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2.比选人(项目业主):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项目简介: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选定1家服务机构,作为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ABS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4.服务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
6.服务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应收账款ABS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7.采购预算金额:首期不超过【18】万元,除首期外各期不超过【8】万元,储架项下总费用不超过【48】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比选申请人及其指派的服务人员(执业律师)近三年未曾遭受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律师协会、中基协等有权部门/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七)持有证券服务业备案证明;
(八)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九)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比选申请人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须具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至2025年6月2日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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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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