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预算金额:553700.00元/每年
5、采购需求: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配送服务期限 |
采购内容 |
备注 |
1标段 |
金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供应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月一考核。 |
大米、肉(禽)类、农副产品、干货、配料等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求量分批配送。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配送需求及其他要求” |
采购人不承诺、不保证具体的供货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采购量为准。 |
6、收货地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消防大队指定区域。
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配送频率:肉类、农副产品等每天配送一次,佐料干菜类每周配送一次。
9、配送时间及要求:①常规配送时间:每天按照后勤组审核提供的供清单在供餐日按需按时配送到位。甲方每日14:30以前下单,乙方根据下单要求于次日上午8:30前送达,补单截止时间为20:00,补单量不得超过当日货单数量的10%;②紧急补货配送:在采购人提出紧急补货需求后的2小时内送达,③配送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配送人员。
10、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肉制品每个批次的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配送清真食材的必须符合清真食品的要求。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小微企业有效最终报价给予10%折扣后参与报价评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合约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
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新成立企业(2024年1月后),免税免缴纳企业等请做出说明,第6/7项不作为废标条款。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起至2025年05月30日(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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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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