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型商用办公设施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2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新型商用办公设施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 已经备案,项目业主为 南京宇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低碳、绿色环保型档案库房类设施设备、工商业领域各类办公家具及成套设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展示与体验中心、生产与装配区、仓储与交付中心,配套建设办公及后勤管理用房,以及物流、停车等厂区设施,总建筑面积217600平方米。

3)工程投资:约14.47亿元。

4)计划工期:870天。

5)质量要求:

设计服务要求: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要求,一次性通过施工质量验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具体范围: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BIM模型输出,深度满足图审要求;2)采购:工程投资范围内的全部货物的采购;3)施工:全部建设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以及质保期间的质保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牵头人须为承担项目的主体施工任务的一方。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管理团队要求:

1)管理团队(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要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2名,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1 名,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不少于6名;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明。

2)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上述人员投标前半年内至少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额不少于8亿元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承包合同或协议,所提供材料须反映出上述规模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 其他说明: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2)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官方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4)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日9:00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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