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部分区域维修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部分区域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TJR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部分区域维修项目,数量:1项。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项目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参与磋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62691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贰仟陆佰玖拾壹元整)。

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否则,本项目磋商小组有权按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

1.根据磋商当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磋商小组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2.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或磋商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出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日09:00-11: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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