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2号门电动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预算金额:188786.33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2号门电动门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88786.33元 |
188786.33元 |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资格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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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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