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山西中节能潞安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灰渣综合利用服务项目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山西中节能潞安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4*410T/H,高温煤粉锅炉。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山西中节能潞安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灰渣综合利用(包含自行运输及处理)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十、服务地点要求: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王桥工业园区山西中节能潞安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灰渣综合利用服务相关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如使用自有灰渣处置综合利用场的,须提供自有灰渣处置综合利用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批准文件、排污许可证(表)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供应商如使用非自有灰渣处置综合利用场的,须提供其灰渣处置综合利用场单位出具的授权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批准文件、排污许可证(表)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 到 2025年05月2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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