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大宗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大宗试剂耗材公开招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90.7997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7997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合同包标的

数量

预算价、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1-1

实验室用气体

1批

196855.00

0.00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采购实际数量以采购人订购数量为准。各合同包除了总价设有最高限价以外,合同包内各单个品目的耗材、试剂均分别设有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投标人须提供报价清单,所有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2-1

易制毒化学品

1批

64218.00

0.00

3

3-1

药品试剂

(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1批

467797.00

0.00

4

4-1

标准物质

1批

989981.90

0.00

5

5-1

色谱耗材

1批

1093546.03

0.00

6

6-1

器具及一次性消耗品

1批

590297.4

0.00

7

7-1

微生物试剂

1批

523452.8

0.00

8

8-1

临床常规体检试剂

及耗材

1批

981849.2

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8:设置专门合同包

  1. 面向的企业规模:本合同包(合同包1、4、6、7)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面向的企业规模:本合同包(合同包2、3、5、8)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1~包4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另外提供(本单位或委托方)合同包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明、气瓶充装登记证明等(复印件)。2、包5~包7:暂无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所投合同包的合法经营和供货能力。3、包8:(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所投货物若属于药品的,投标人应该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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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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