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大宗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2025-05-23项目名称: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大宗试剂耗材公开招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90.7997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7997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号 |
合同包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1-1 |
实验室用气体 |
1批 |
196855.00 |
0.00 |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采购实际数量以采购人订购数量为准。各合同包除了总价设有最高限价以外,合同包内各单个品目的耗材、试剂均分别设有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投标人须提供报价清单,所有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2 |
2-1 |
易制毒化学品 |
1批 |
64218.00 |
0.00 |
|
3 |
3-1 |
药品试剂 (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
1批 |
467797.00 |
0.00 |
|
4 |
4-1 |
标准物质 |
1批 |
989981.90 |
0.00 |
|
5 |
5-1 |
色谱耗材 |
1批 |
1093546.03 |
0.00 |
|
6 |
6-1 |
器具及一次性消耗品 |
1批 |
590297.4 |
0.00 |
|
7 |
7-1 |
微生物试剂 |
1批 |
523452.8 |
0.00 |
|
8 |
8-1 |
临床常规体检试剂 及耗材 |
1批 |
981849.2 |
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8:设置专门合同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1~包4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另外提供(本单位或委托方)合同包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明、气瓶充装登记证明等(复印件)。2、包5~包7:暂无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所投合同包的合法经营和供货能力。3、包8:(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所投货物若属于药品的,投标人应该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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