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汕头海关缉私局局本部办案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缉私局局本部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39823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39823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汕头海关缉私局局本部办案中心改造
2.最高限价:人民币883982.36元
3.项目编号:HS25QY053
4.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部(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部(总公司)授权的,总部(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5已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3.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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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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