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初加工基地7、海产品存储仓库质量工程检测竞争性磋招标公告
2025-05-23项目名称: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初加工基地7、海产品存储仓库质量工程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4,200.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初加工基地7、海产品存储仓质量工程检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1,134,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34,2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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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仓库质量工程检测 | 1(项) | 否 |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检测方案,并报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检测。2、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进场检测,具体工期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必须保证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告的准确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公正性。验收要求:按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1,134,2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方通知进场检测及监测相应内容服务起10日内提交相应服务内容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②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须提供以上所述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3 至 2025-05-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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