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华坪县石龙坝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项目名称:丽江市华坪县石龙坝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12923.01元
最高限价:3412923.01元
采购需求:完成丽江市华坪县石龙坝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的要求,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工期: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09:00分至2025年05月29日17:3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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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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