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高埗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2本项目为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高埗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第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实施地点为东莞市高埗镇。
3.1招标范围:
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高埗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第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注:本项目施工图中JS30-JS31间的管段(114米)招标人已完成敷设施工(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除此之外,本项目其他管段的敷设施工,及与JS30-JS31间管段的连接工作等全部包含在投标范围内。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854234.02元,其中包括:暂列金440000.00元。
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5.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有效期内)。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或有效期)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各级行政建管部门政务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并以其为准。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政务信息平台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评审。
5.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打印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相关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照成立时间提供。)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5投标人应设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员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本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打印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相关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照成立时间提供。)
5.6提交社保证明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本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打印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相关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照成立时间提供。
5.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或盖章,没有签字或盖章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严重失信”(具体以招标代理在开标当日的网站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11.投标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标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按第四章格式2.4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且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投标登记等相关手续。
7.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日期: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
2)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 – 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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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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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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