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高架设施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金沙江路-南浦大桥)财务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23
项目名称:内环高架设施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金沙江路-南浦大桥)财务监理项目
预算编号: 00(登录后查看)
预算金额(元): 5706400元(国库资金:57064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44459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内环高架设施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金沙江路-南浦大桥)财务监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0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创造高效优质的行驶环境、改善交通出行状况、减低噪音污染,改善沿线居民生活环境,实施内环高架设施提升及功能完善工程(金沙江路-南浦大桥)。
工程范围:内环高架南浦大桥~金沙江路路段(墩号N0000~N0608),主线总长约13.9千米,包含19条匝道(约4.31千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梁结构功能完善提升、附属设施功能完善提升,设施智慧化升级和环境景观提升等。
本工程总投资92330.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0807.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26.40万元、预备费4396.70万元。本次采购内容为上述项目的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包括对项目设计至通过政府审计及竣工决算期间,全过程的造价审核与咨询、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并通过项目工程审价、竣工财务决算、政府审计及账面资产移交期间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等所有事宜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要求全过程跟踪财务监理服务之业务),至投标人完成本合同的所有合同内容后终止。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并通过项目工程审价、竣工财务决算、政府审计及账面资产移交期间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等所有事宜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要求全过程跟踪财务监理服务之业务)至投标人完成本合同的所有合同内容后终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是此前已接受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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