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安盟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安盟光荣院迁址新建项目630KVA箱变(临时)新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光荣院迁址新建项目630KVA箱变(临时)新装工程,招标人为兴安盟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光荣院迁址新建项目630KVA箱变(临时)新装工程

2.建设地址:科右前旗境内,梅园路以东,迪化路以西,都林街以南,居力很街以北。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18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指定开工时间为准。

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02900.00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⑴、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⑵、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⑷、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⑸、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⑹、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⑻、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 202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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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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