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风险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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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风险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 2,200,000.00元 | 1 | 批 | 糖尿病风险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大型企业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分包产品制造商相关信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分包产品制造商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分包产品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同时,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同时需明确分包产品制造商相关信息或提供分包产品制造商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分包产品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23日 至 2025年6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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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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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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