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辛县现代安车新能源有限公司充电桩设备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
2.项目名称:利辛县现代安车新能源有限公司充电桩设备三期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26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260000元(含运送、安装、调试、税费等各项费用)。投标人按固定单价投标报价,720KW拖8全液冷设备一套(1台液冷主机2台600A液冷超充终端6台250A快充),光伏、储能215kWh、V2G160kW(2台250A充放电终端)等设备及施工和其他附属设施。按照招标人订单通知要求供货,最终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或为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5.采购需求:720KW拖8(1台液冷主机2台600A液冷超充终端6把250A快充枪),光伏、储能215kWh、V2G160(2台250A充放电终端)等设备及施工和其他附属设施。

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登录后查看)(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3)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充电桩建设及安装业绩。

2.施工项目资质要求: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承诺或管理部门出具)。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 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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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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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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